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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律师执业法治环境的有力之举 在司法实践中,“会见难、阅卷难、调取证据难”一度是阻碍律师行使执业权利的主要问题。近日,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规定》的施行,对于保障北京刑事辩护律师职业权利具有什么样的影响?对及时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有哪些积极意义?为此,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的王凌松律师给出了自己的看法。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规定》的施行,必将有力地改善我省律师执业的法治环境。”王凌松律师表示,《规定》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诉讼权利,促进法治建设有着积极意义。 首先,《规定》从具体操作层面保障了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权利,有效降低了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沟通成本,有助于承办律师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消除信息不对称给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办案带来的不利影响,使得承办律师能够更加有效履行辩护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规定》充分体现了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诉讼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规定》的出台是贵州省检察院落实监督职能的具体体现,对于防止刑事诉讼中的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依法进行有着现实作用。 再次,《规定》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规定》是对刑事诉讼相关法律规定的重要补充,对落实刑事诉讼中各方权利义务,实现法律制度从“纸面上的法律”到“行动中法律”转变,促进法治国家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信息来源于网络: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hybh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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