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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8日,王鹏涉嫌出售珍贵涉危野生动物被警方刑拘。
今年3月,王鹏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
深圳男子王鹏贩卖自养鹦鹉,被当地法院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一案,仍在引发舆论关注。 一种声音认为,王鹏将两只属于受保护品种的鹦鹉出售,违法情形已经构成,其对相关规定的不熟悉,缺少违法性认识,不足以改变行为本身的法律定性。而在另一种观点看来,王鹏出于对鹦鹉这一物种的喜爱,对其进行繁殖,并不以牟利为目的出售,主观上恶性较轻,客观上也未对社会造成危害,一审的“顶格判决”,量刑过重。 6只鹦鹉出售 2只物种受保护 2016年5月17日,当深圳警方来到王鹏位于宝安区的出租屋内,对其实施逮捕时,当场查获了45只鹦鹉,妻子任盼盼还以为,丈夫出事的原因,是家养的鹦鹉“有禽流感”。 对这个家庭来说,鹦鹉算是一群不速之客。任盼盼告诉新京报记者,王鹏生于1985年,今年32岁,老家江西九江,事发前是深圳一家数控设备厂的工人,负责机电设备调试。2014年4月,一名曹性同事在厂区内捡到一只落单的鹦鹉,并将之带回宿舍。王鹏对这只鹦鹉“很感兴趣”,时常去查看,同事便将之转送。2014年5月,王鹏从网上购买一只雌性鹦鹉与之配对。 两只鹦鹉很快以惊人的速度繁殖。一年中,王鹏与任盼盼的家中,已有四五十只。2016年4月初,王鹏将其中6只鹦鹉,以约3000元的价格出售给朋友谢田福。 事后的调查结果表明,6只鹦鹉中,除4只为玄凤鹦鹉外,有2只为小金太阳鹦鹉,学名绿颊锥尾鹦鹉,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属于受保护物种。 案件二审辩护律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教授徐昕 (微博)认为,王鹏主观上没有以此牟利的犯罪故意,客观上没有造成社会危害,一审判决量刑过重。此外,鹦鹉属观赏性物种,繁殖性较强,审理中,不应与大熊猫等野生、繁殖性弱的动物同等对待,其出售行为,也不应与“去野外抓鹦鹉”同等对待。 徐昕称,在二审中,将为王鹏作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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