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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酒喝多了,便想起来替朋友向被害人要债,在得到朋友明确要求其不需要向被害人催债的答复后,依然不依不饶将被害人打伤,真实上演了一出“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的闹剧。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一天晚上,被告人万某来到句容市经济开发区某工厂朋友的宿舍内喝酒吃饭,正巧遇见在隔壁宿舍吃饭的被害人曹某。酒喝多了的万某想起来了曹某欠自己的一个朋友朱某8000元钱的事情,便要求曹某立即归还自己朋友朱某的借款。于是曹某向万某解释说,朱某明确表示过自己欠他钱和万某没有任何关系。万某借着酒劲和曹某吵了两句,曹某看到王某醉酒的样子,干脆走开不理万某。过了十来分钟,万某又到门口喊曹某出去说事,曹某便出了宿舍门。见曹某出来,万某就打电话给朱某,只听电话里两人吵了起来,随即万某把电话交给曹某,在电话里朱某同意了曹某不要来找自己要债的请求。可是万某不但不罢手,反而用手揪着曹某衣领进行漫骂,并用手扇曹某的耳光。不仅如此,万某还找来了正在一同吃饭的冯某和何某,用宿舍里的钢管将万某打的头破血流。 经司法鉴定,被害人曹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后被害人曹某向公安机关报警。被告人万某、冯某、何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案发后,三被告人已赔偿被害人曹某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万某、冯某、何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于是依法判处万某有期徒刑一年,分别判处冯某和何某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来源:句容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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