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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碧桂园凤凰城不合理的违约金 | 姓 名: | 赵长利 | 时 间: | 2018-03-12 14:33:40 | 内 容: | 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是碧桂园凤凰城翰林湾的业主赵长利,近日在句容碧桂园换取购房发票的时候被告知要交付一笔逾期付款违约金,该违约金让人莫名其妙,事情是这样的: 我首付款于2014年9月25日缴纳,按揭付款的银行是碧桂园指定贷款银行,由于银行下款慢,银行下款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逾期110天,然后我个人要承担这7480元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请问这违约金合理吗?另外碧桂园扣押我购房发票造成业主无法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证,这种行为合法吗? |
回复时间: | 2018-03-20 16:23:14 | 回复内容: | 赵长利同志: 您好!关于你反映的违约金问题,开发公司表示由于是银行放款时间导致产生,已免除你的违约金;关于购房发票,开发公司表示你可以直接到楼盘销售中心进行换票。 句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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