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您好!您在“书记信箱”中提出的“黄梅碧桂园学林苑A区同学亲子嘉年华游乐场下午5点半放音响扰民”事项我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我局相关单位民警现地查看,并走访您居住楼道,现场声音未超过环境噪音排放标准;2、根据《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该商户宣传时间不在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禁噪时段内;3、民警现场已提醒相关单位降低音量,防止出现扰民行为。
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手机版|小黑屋|句容联盛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GMT+8, 2026-6-21 16:53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