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生产决定分配,分配反作用于生产。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体现了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的内在要求。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有利于巩固发展公有制经济,保障劳动者利益,实现共同富裕。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有利于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增强经济活力。 简要回顾一下中国共产党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分配制度的历程,也就不难理解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的实践必然性和理论必然性。党的十三大提出要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实行多种分配方式。按劳分配为主体与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相适应,体现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关系和社会主义劳动性质的客观要求;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相适应,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关系及其客观要求。党的十四大又提出,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既鼓励先进,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实践也在赋予“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以新的实践成果和新的理论内涵。党的十五大强调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党的十六大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丰富和发展了分配制度,赋予了分配制度崭新的内容,比如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规范分配秩序、合理调节过高收入,扩大中等收入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水平等等。党的十七大除继续强调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外,特别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这是对“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的重大调整,既体现了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制度认识的不断深化,也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对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创新和发展。 党的十八大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内容,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上升到“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高度。第一次明确提出“两个同步”和“两个提高”——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两个同步”和“两个提高”赋予了分配制度动态发展的特征,不仅具有顶层设计的制度规定性,也具有政策层面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那就是共享发展,共同富裕。党的十九大在三个方面进一步丰富发展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内容。一是要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二是提倡勤劳守法致富,扩大中等收入人群,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把收入分配纳入法治轨道;三是通过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增加居民收入。 经过几十年的实践探索和理论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分配制度日趋成熟定型。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分配制度的“四梁八柱”已经成熟定型,必须长期坚持。作为基本经济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分配制度本身也是一个制度体系,每一个子制度侧重点不同、功能不同,但它们之间相互配合,形成一个功能完整的有机整体。按劳分配和按要素贡献分配相结合的初次分配制度,是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定力量;国民收入再分配制度是国家利用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主要手段对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分配关系进行调节,进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弥补初次分配功能性缺失的重要矫正器;第三次分配制度是《决定》对分配制度的重要发展,是借助社会力量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实现对特殊人群的靶向救助,是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重要补充;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是形成正确激励导向、规范分配主体权力边界、把分配纳入法治轨道的重要机制。这种立体化的分配制度体系为我国始终沿着科学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实现共享共富目标提供了强大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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