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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的问题争论了不止一回了。
上一次董明珠的提案,遭到了北大国发院姚洋的反对。姚洋认为,统计表明,工资超过5000元的群体不到14%,比重过小,也就失去了提高的意义。如果按董明珠的建议,提高到一万,比重更小了,就更没意义了。
其实,二位的聚焦的是减轻底层劳动者的负担,相对提高收入。
这错了吗?当然没有错,提高底层劳动者的收入太重要了,且具有必然性。为什么提案总是通不过呢?
老百姓收入过低不仅仅是一个以民为本的治政理念的问题,也是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如果老百姓收入与经济的发展极度不平衡,经济必将失去可持续性,引起通缩。经济失去了内在的驱动力,最终陷入不得不依赖投资拉动的自拉自唱的难局。
姚院长认为起征点已经很高了,这显然不在鼓点上,他所得到的统计数据肯定错了,姚院长从书桌到书院,不了解企业。
企业在税收上一向是两张皮,一是里子,一是面子;营改增后,增值税这个大税是逃不了,个税还是有漏洞,所以,金税四期要来了。
企业给税局的工资报表,个人工资能不过5000元就不过5000元,尽可能不让员工在实发工资上被扣税,大多数企业招工时给的也都是税后工资,如果合法纳税,实际上都是企业代缴了。至于怎么做账,在给税局的报表中往往反映不出来实际的工资发放,这决定了国家统计数据一定是错的。
既然是两张皮,如果把个税起征点提高到一万,虽然姚院长的14%占比肯定不对,但是,即便提高了个税起征点,也不必然会增加员工收入,因为绝大多数员工本来也没有从实发工资中扣税,真正受益更多的很可能是企业。
为什么说董明珠的方案难通过呢?因为与税改的节奏不合。
我们的税收结构是企业税远远大于个税,这与美利坚刚好相反,说明我们不太可能成为一个消费型大国,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也将出问题。美利坚个税占比在50%以上,而我们低于8%,所以,疫情三年可以发3万美金给老百姓,我们注定是加大投资规模。
税改的方向是加大个税的占比。 所以,从方向上来说,未来的重心不是提高个税起征点,而是要努力加大个人的收入,提高个税在税收的占比。这决定了董老板的提案通过的概率不会太高。 当然,以目前的情况看,提高个人收入是一件极其矛盾的事。中国的就业主要在民企,民企没有赚钱效应,将无力提高工薪;工薪不能提高,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意义不大,应该说更有利于企业,不然金税四期来了,查个底朝天,又将有一批企业倒下。 如果要提高企业的赚钱效应,又不以大批企业破产竞争为代价,唯有降低体制成本,这要做的恰好不是提高个税起征点,而是降低增值税率。 个税与增值税,怕是两头都不会让。 受着吧,老曹是这样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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