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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低保户、特困职工办理水费减免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城市困难群体的正常生活用水,减轻困难群体水费负担,结合我市实际,根据句容市文件《关于城区居民生活用水试行阶梯价格制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制定乡镇区域供水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及时做好因各种原因返贫致困职工的帮扶救助”的指示要求,现就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市困难职工群体水费减免政策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普惠困难群众,减轻民众水费负担。 (二)优化办理流程,确保低收入用户快捷、高效、准确办理水费减免。 (三)积极组织协调,加强政策宣传与指导。
二、减免对象
经市民政局、市总工会认定的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
三、实施细则及流程
(一)低保户、特困职工每月每户免收8立方米水费,如用户实际用水量低于减免水量,余留量不可累积至下月使用,超出部分需缴纳水费。 (二)低保户、特困职工免收水量的日期从申请之日的下个抄表周期计算,未办理之前的不计入减免。减免水量直接在水表抄表水量中减免。 (三)上述水费减免仅针对水价为2.98元/立方米的居民生活用水部分,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不享受此政策。 (四)申请时需提供低保证、特困证、交费卡号、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至华阳西路3-1号水费营业厅办理。
特此公告
句容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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