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机构编制政策要求,持续在“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上下功夫、解难题,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实现机构编制全流程动态管理。
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持续促进行政审批效能提升。优化开发区职能机构设置,实行去行政化改革和扁平化管理,激发开发区内生动力。探索“一区多园”管理架构,打造市域内园区资源布局合理、集约集群发展新格局。成立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为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提供平台。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6个领域推行一个领域一支执法队伍,在乡镇推行综合执法一支队伍,破解重复执法、执法扰民问题,提供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严格落实控编减编,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程序。严格机构编制事项审批程序,凡涉及职能、机构编制增减的,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按程序报批。严格控制编制总量,做到不该设的机构不设,确需设立的机构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确保机构总量的平衡。完善编制使用核准制度,人员进入实行部门联动机制,由组织、编办、人社等部门联合审批,严格控制源头管理。坚持“有增有减、动态平衡、保民生保重点”,全面服务“六稳”“六保”和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做好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编制保障工作。
完善实名制信息系统,实现人员精细化管理。配备专人专机负责“镇江市编办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和“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实现对全市机构编制和人员变动情况实时掌握、动态监控。严格按照调入、招考、调出、退休、辞职等不同出入编业务类型,分类明确、规范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从源头上确保系统内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实时性。做好季报、年报统计工作,及时掌握机构编制变化情况,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的日常跟踪,实现对机构、编制、人员动态管理。
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强化机构编制刚性。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施全方位动态监控。以编制使用计划执行、人员实名制管理和领导职数备案等为重点,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监督检查。高效运用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核准数据台账,进一步严格机构编制规范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构建协调制度,完善部门合作联动。建立多面协同的监督检查模式,积极会同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加强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整改反馈等工作,构建部门协同的长效化联动机制,推动监督检查工作落地见效。
刘新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