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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是指结婚时男方家庭给女方家庭的财物,代表着男方家庭的诚意和尊重,蕴含着对婚姻的期盼与祝福。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高价彩礼有愈演愈烈之势,因婚致贫、因婚矛盾十分突出,高价彩礼问题已成为社会一大痛点,备受关注。近日,市法院少年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彩礼的离婚纠纷。 原告吴某(男)与被告徐某(女)于2022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2023年3月,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并于同年5月举办结婚仪式。登记结婚前,双方家庭经协商,由吴某给付徐某礼金、办酒席及购买“三金”的款项共计160800元。 婚后不久,双方便因琐事发生矛盾,后徐某搬回娘家居住。经亲朋好友多次调解,双方仍未能和好。2024年4月,吴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徐某离婚,并退还彩礼1608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吴某、张某因感情不和已分居近一年。现原告起诉离婚,被告也同意离婚,可以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关于吴某主张返还彩礼的问题,法院认为,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但因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应当予以适当返还。最终在法官调解下,双方同意扣除举办婚礼过程中宴请亲友所支付的相关费用后,由徐某向吴某返还现金6万元及“三金”。 法官提醒:彩礼本是一份美好的祝愿,并非是衡量情比金坚的筹码,高价彩礼不仅背离彩礼的初衷,使彩礼给付家庭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也给婚姻稳定埋下隐患。婚姻的缔结应以感情为基础,当下适婚男女青年应树立正确的婚嫁观念,积极推行移风易俗,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句容日报) 吴红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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