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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询处] 被“醉驾”事故伤害,保险公司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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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1 07:3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询问:2022年6月某晚,王某在外与朋友醉酒后驾车回家,途中将骑自行车的张某撞倒,致使张某多处骨折,车辆损坏,经交警部门事故认定,王某对此次事故负全责,张某无责任。那么,张某的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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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1 07: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回答:关于“醉驾”造成第三人伤害,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偿,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都有相关规定,但其内容和表述都不尽相同。所以关于被“醉驾”伤害,保险公司应不应当赔偿的问题,看法不同,观点不一,甚至判决也不尽相同。
      本案张某如果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承担张某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不包括自行车等财产损失。具体如何赔偿和赔偿多少?需要专业人士分类精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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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1 07:3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有关规定,保险公司在向受害人赔偿后,有权在赔偿范围内向致害人追偿。虽然最终赔偿责任是由侵权人(醉驾者)承担,但对受害人的意义却很不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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