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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志愿者] “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求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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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问:何为“夫妻共同债务”?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注: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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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问:我想和丈夫离婚,因为他有家庭暴力行为,在离婚时我能要求赔偿吗?
答:可以要求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您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提出赔偿请求,要求您丈夫赔偿您因家庭暴力造成的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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