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物业费打7折
17日,市发改委、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明确普通住宅空置期间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明确我市普通住宅空置期间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可减免30%。
《通知》指出,业主大会成立前,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或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的住宅物业,连续空置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业主事前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并注明空置起始时间,由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认定为空置。经确认后,空置期间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业主在装饰装修期间应全额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
《通知》自2025年2月1日起执行,其他仍按照《句容市发展改革委 句容市住建局关于贯彻〈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句发改价〔2021〕152号)执行。执行期间如遇价格政策调整,按照新政策执行。
周雪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