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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阅览室] 继承纠纷典型案例(一)用“枫桥经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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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30 05:2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继承纠纷典型案例(一)用“枫桥经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王某诉赵某等法定继承纠纷案
【基本案情】被继承人赵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共生育赵一、赵二、赵三。赵某与王某二人在某村建造房屋11间。2000年,赵某去世,未留有遗嘱,赵某父母也早于赵某去世。2016年,王某与当地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签订房屋征收补偿预签协议,约定被征收房屋产权调换三套楼房及部分补偿款。王某于2022年收到回迁入住通知书。现王某与赵一、赵二、赵三就赵某的遗产继承事宜协商未果,诉于法院。各方对于赵某留有的遗产如何管理未有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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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30 05:2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裁判情况】本案当事人除王某外,赵一、赵二、赵三均在国外生活。为妥善处理此案,审理法院前往村委会、房屋征收指挥部了解被继承人赵某的家庭成员情况、遗产范围及状况、遗产所涉债权债务等情况,并向当事人依法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遗产管理人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均表示同意确定一名遗产管理人处理遗产继承事宜,并一致推选现居国内的王某作为遗产管理人。王某在审理法院引导下及时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多次通过在线视频的方式向其他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经析法明理耐心调和,各方当事人最终就遗产分割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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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30 05:2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典型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增遗产管理人制度,规定了遗产管理人的选任、职责等内容。本案处理过程中,一方面,审理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借助村委会、房屋征收指挥部的力量,全面了解遗产状况和继承人相关情况,为案件化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审理法院充分发挥遗产管理人制度的作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依法引导当事人推选出合适的继承人担任遗产管理人,并指导遗产管理人履行职责,得到了其他继承人的一致认可,是法定继承案件中适用遗产管理人制度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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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30 05:2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法条链接】《民法典》“继承篇”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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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30 05:2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法条链接】《民法典》“继承篇”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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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30 05:2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法条链接】《民法典》“继承篇”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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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30 05:2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法条链接】《民法典》“继承篇”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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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30 05: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法条链接】《民法典》“继承篇”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条 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获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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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30 07: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都去国外了,还来争取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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