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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句容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句容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等17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确认继续有效,《句容市紧急报警和社会求助分流处理工作实施意见》等3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句容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6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完善,《句容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该1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延长有效期。 现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继续有效、废止、予以修改、延长有效期)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凡宣布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 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继续有效) 2. 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废止) 3. 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予以修改) 4. 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延长有效期) 句容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9日       
 
 
附件1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继续有效)  
 
 
 附件2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废止)  
   
  附件3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予以修改)  
序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句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制度的意见  |  |  |  
  
  附件4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延长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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