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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上午10时许,南京市民鹿先生骑车经过珠江路,从路面执勤交警手中收到一张特殊的提示单。  
 “我这‘蓝牌’电动车还剩两个多月啦?”他一边看单据一边问道。交警解释,去年10月南京市政府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临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和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凡悬挂临时信息牌(含非本市籍)的电动两轮车禁止在南京市范围内道路上行驶。  
  
 
由于距离年底仅剩六十多天,目前市内还存有一定数量临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因此南京公安交管部门从本周起通过路面发现当场提示和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对仍持有“小蓝牌”的车主或驾驶人进行提醒。  
 自2026年1月1日起,已申领临时信息牌的电动两轮车(含非本市籍)过渡期满后仍上道路行驶的,或者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且未申领临时信息牌的电动两轮车上道路行驶的,将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当前,全市路面上行驶的本地电动两轮车牌照有“白、绿、蓝”三种,分别对应“旧国标、新国标、临时信息牌”三类车辆登记信息。自2019年4月15日起,凡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车辆核发的电动自行车号牌为绿底白字,目前可正常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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