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于近期启动第二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及实施期限
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同一台车辆不能重复申请补贴。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即在政策实施期内报废、新购的车辆均可申领补贴。具体申领指引详见附件1。
二、申报方式及有关要求
(一)申报方式
此次补贴申请采取线上申报的方式办理,线下不受理补贴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下载“江苏交通云便民利企”或“江苏交通云”APP(新老版本均可使用),或“苏交办”微信小程序中“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栏目提交补贴申请。平台使用操作手册、平台信息填报说明见附件2、3。
(二)有关要求
1.此次补贴实行“限额管理、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即以申请提交先后次序进行审核,并按审核通过次序发放补贴,计划额度用完即止。第二批补贴资金额度为2248.4万元,2025年12月29日9时开始申请,申请时间截止2025年12月31日24时。各道路货运业户届时可在线申报,额度用完将停止申请(系统自动关闭)。
注:此轮补贴为一次性申领。若有补贴申请审核不通过的,审核不通过的资金额度将不再释放。
2.根据相关管理要求,用户登录后,需要选择“申报类型”并绑定车辆,一个绑定用户只可绑定一组申报车辆。如存在多个车辆申报需求,请使用其他用户绑定车辆并申报。每次申报开始期间,已绑定的车辆不允许解绑,请在每次申报结束后解绑,解绑之后可以重新绑定未申报的车辆。(注:申报期间也不能更改申报类型和更换绑定车辆)。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提前学习线上申报平台使用操作手册,熟悉申报操作流程和填报信息要求,提前完成平台账号注册以及绑定好企业及车辆信息,提前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做好补贴申领准备。
3.申请人应在平台开放期间,按要求完整填写申请信息后,下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打印后签署日期、加盖公章(所有人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或签字、摁指模印(所有人为个人),再拍照或扫描后上传至系统。
一经发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非平台下载打印、无编号、编号非系统生成、编号与实际申请编号不一致、有涂改痕迹、未盖章或签字、未摁指模印、盖章错误、必要材料上传错误等情况,审核不予通过。
4.非营运车辆和轻型货车(除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外)不在本次补贴范围。
5.申请人须对填报信息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无法辨识或者需要补充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补正有关信息并重新提交,如超期未补正反馈则系统将默认申报不通过。对虚报、冒领、恶意申请补贴的,一律不予通过,并追究相应责任。
申请人申报后,可在申领平台上申请页面中查询申请状态及办理过程,审核情况也会通过申请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短信、电话告知申请人,请申请人密切关注补贴申请的审核进展。
6.严格“首接负责制”。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政策解读和申报指导,当好群众诉求“首接责任人”,不得推脱,务必实现交通内部诉求流转和协商,协同争取解决群众诉求。对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办、敷衍了事、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三、问题咨询
道路货运业户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在办公时间向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咨询。各地咨询电话如下: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0511-85950190
丹阳市交通运输局:0511-86570301
句容市交通运输局:0511-87266399
扬中市交通运输局:0511-88331576
丹徒区交通运输局:0511-80827020
京口区交通运输局:0511-80856586
润州区交通运输局:0511-88877795
高新区建设和交通局:0511-80756863
经开区分局:0511-88050559
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1:30、14:00-17:30
附件: 1.2025年镇江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指引;
2.江苏省交通运输领域“两新”平台项目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用户端操作手册;
3.申报平台信息填报说明。
(附件详情请扫二维码)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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