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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化坛] 【版主寄语】新年启新章,法润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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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 07:4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版主寄语】新年启新章,法润新生活
各位朋友:
    新年好!
    2026年的初雪,悄然飘落在句容的晨间。这洁白的新意,恰如一系列润物无声的新法新规,在今天静静融入我们生活的脉络。从今天起,一系列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新法新规正式施行,它们悄然融入我们生活的细节——从个人信用的修复、幼儿教育的规范,到电动车续航的提升、网络空间的净化,再到绿水青山的守护和虚拟财产的确权。
    这些改变并非遥不可及的法条,而是国家赠予每一位公民的新年“法治礼包”,旨在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及,让安全与便利更加触手可及。它们回应着我们日常的关切,守护着我们点滴的权益。
    作为“生活中的法律”版块,我们的初心始终是:让法律从书本文牍中走出来,成为大家手中温暖而实用的工具。新的一年,愿我们继续相伴,一起读懂法律的语言,看清权利的模样,在法治的阳光下,把每一个日子都过得更加明白、踏实、有底气。
    祝大家新年安康,万事顺遂!
                               生活法律版 版主
                                  2026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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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1-1 07:5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2026年1月1日新规速览】关乎你我,值得关注
以下是新施行的、与个人生活紧密相关的几项核心新规,请您特别留意:
1.个人信用修复,迎来一次性政策窗口
如果您在 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期间,曾有单笔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小额信用逾期,只要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全额还清,该逾期记录将自动从您的个人信用报告中移除。
2.电动汽车“跑更远”,全球首标已施行
即日起,出厂新车必须符合我国全球首个《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强制性标准。这意味着,同等电池容量下,新车续航里程平均可提升约7%,您的绿色出行将更加“耐力十足”。
3.幼儿园收费更透明,未公示不得收费
所有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必须执行政府指导价,并公示收费清单。家长请注意:对于任何未公示的收费项目,您有权拒付。
4.住房销售免征增值税政策延续
根据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个人销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 的住房,继续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保持稳定。
5.网络言行与虚拟财产,法律规范更清晰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修订后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首次将规范用语用字的要求延伸至网络空间。
虚拟财产有保障:新版《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新增“网络虚拟财产纠纷”等案由,游戏账号、虚拟货币等数字资产受损,维权有据可依。
6.这些行为,已被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令禁止
新法将抢夺方向盘、在体育场馆乱投杂物、组织领导传销等一系列社会反响强烈的行为,明确纳入处罚范围,进一步织密社会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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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1-1 07:5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互动话题:在新规中,您最关心哪一条?它对您的生活可能带来怎样的改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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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 23:2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版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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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学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6-1-4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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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 05:08:58 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学法普法的好窗口,谢谢版主的辛劳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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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学习法律知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6-1-4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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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4 16:3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蛮多法律知识,原来只知道个皮毛,感谢版主的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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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学习,探讨,交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6-1-4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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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1-4 16:48:36 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傲雪红梅 发表于 2026-01-04 16:37
蛮多法律知识,原来只知道个皮毛,感谢版主的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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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1-4 16:49:07 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深山老人 发表于 2026-01-02 05:08
学法普法的好窗口,谢谢版主的辛劳付出。

共同学习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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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1-4 16:49:31 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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