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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就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有一部与大家出游息息相关的新规即将上线。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新版《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将于2026年3月15日(明日)起正式施行,2010年的旧版办法同时废止。 对于咱们游客来说,这次修订带来了不少“看得见”的实惠,版主为大家梳理了以下几个亮点: 1. 投诉受理更快了:从5天缩至2天 以前投诉后等待受理通知可能要熬5个工作日,新规明确要求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接到投诉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这意味着大家的诉求将得到更快速的响应,不用再苦苦等待。 2. 跨区域投诉更方便:谁先接到谁管 针对大家担心的“踢皮球”问题,新规明确了“三地管辖”原则(经营者住所地、合同签订地、纠纷发生地)。特别是对于同一个旅游纠纷,如果几个地方的投诉机构都有管辖权,现在明确由最先收到投诉的机构管辖 。比如你在句容报名、去外地旅游发生了纠纷,不用再折腾到外地去投诉了。 3. 维权兜底更扎实:明确动用“质保金” 出去旅游最怕遇到旅行社倒闭或“甩团”。新规明确了三种情形下,文旅部门可以依法使用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进行赔偿或垫付,比如旅行社破产造成预交费用损失、或者因旅行社原因导致游客滞留产生返费等情况 。这给大家的资金安全上了一道保险。 4. 行业监管更严了:花钱不能“买”免罚 新规严格区分了民事调解和行政处罚。如果处理投诉时发现旅行社有违法违规行为,即使赔钱给了游客私了,该做的行政处罚也跑不掉(如罚款、吊证等)。被投诉人如果不配合处理,还可能被实施信用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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