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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询处] 生活中的法律|介绍对象骗走四万,后又假意交往,算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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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1 07:3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问:您好,我之前通过一位女性朋友介绍对象,先后给了她四万块钱。后来介绍的对象一直不见面,这位朋友就说她自己跟我谈,但始终也没有见面。我感觉被骗了,请问这种情况算诈骗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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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5-21 07:3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答:根据您的描述,该女性朋友的行为涉嫌构成诈骗罪。
她以介绍对象为名,骗取您的信任和钱财,在被揭穿后又假意与您交往,进一步拖延和欺骗,其行为本质上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即可认定为“数额较大”。您被骗金额为4万元,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建议您尽快采取以下措施:
1.固定证据:整理所有与该女性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微信、银行转账等)、通话录音等,尤其是能证明其虚构介绍对象或交往事实的内容。
2.及时报案:携带整理好的证据,到您本人户籍地或该女性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要求依法追究其诈骗行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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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5-21 07:3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版主简评】
本案属于典型的“婚恋类”诈骗,行为人往往利用熟人身份获取信任,再以介绍对象、交往为名虚构事实,诱使受害人支付钱款。法律上,此类行为一旦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即构成诈骗罪。此案例提醒广大网友,涉及金钱往来时务必保持警惕,尤其是通过中介、介绍人等方式建立的关系,更应注意核实身份、保留凭证。若遭遇类似情况,应第一时间报警并提交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法律问题讨论18912105905,邮箱xsc20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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