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热线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法务志愿者] “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求解吧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5-7-8 06:2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问: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后,还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
答:可以。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同时,也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专属句容本地社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5-7-9 04:4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问:继承权可以放弃吗?
答:可以,但是有要求。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也就是说口头说的不算。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所以受遗赠一定要表示!不表示超过60天就视为放弃了。
专属句容本地社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5-7-10 04:4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问:继承权有可能丧失吗?
答:有可能。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3项至第5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受遗赠人只要有前述规定行为的,即丧失受遗赠权,而且没有宽恕制度。
专属句容本地社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5-7-11 06:5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问:遗嘱可以附有义务吗?
答:可以。《民法典》第1144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专属句容本地社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5-7-12 04:0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问:自书遗嘱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财产预先做出处分,《民法典》第1134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这里要注意三个问题:(1)书写字迹清晰、语意准确,(2)不能让别人代签,一般也不能只用按手印来代替签名,(3)如有涂改,须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并在旁边签名。
专属句容本地社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5-7-13 09:4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问:打印遗嘱是否有效?
答:《民法典》第1136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专属句容本地社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5-7-14 04:3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问:以录音录像方式所立遗嘱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民法典》第1137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专属句容本地社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5-7-15 06: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问:离婚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答: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专属句容本地社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5-7-15 20: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问:天黑时骑车撞到路边的沙堆向谁索赔?
答:堆放人或道路管理人。《民法典》1256条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专属句容本地社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5-7-16 06:2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问:婚姻关系的建立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答:从办理结婚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专属句容本地社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句容联盛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GMT+8, 2026-6-21 17:50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