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藏在历史皱褶中的刘混康(3)-(1)
宋哲宗始建元符观的过程绝对超出您的想象 在元版的《茅山志●卷之十一》里,如此记载说: “绍圣四年,(哲宗)敕江宁府,即(刘混康)所居潜神庵为元符观。别敕江宁府句容县三茅山经箓宗坛与信州龙虎山、临江军合皂山三山鼎峙,辅化皇图。” 如此说来,哲宗曾经先后为刘混康下过两个诏令,前一个诏令是他觉得刘混康居功至伟,于是命令江宁府必须将刘混康所居住的潜神庵升级为元符观;后一个诏令是他觉得茅山的上清派道学渊深,特地将之排名于龙虎山的天师派、合皂山的灵宝派之前,以让道教内的这三大派如同宝鼎的三足并峙于世,共同辅助自己的皇权。 有关哲宗将潜神庵赐名为元符观之说,徽宗朝句容知县鲍慎在其所写的《茅山元符观颂碑》中,也有过与《茅山志》相似的记载: “……刘混康……住持上清储祥宫……已而求还故山,许之,赐所居为元符观。” 但是,依照鲍慎的说法,哲宗是在同意刘混康回茅山的同时,才突然决定将其所居住的潜神庵更名为元符观的。 让我们继续阅读徽宗朝资政殿大学士蔡卞在《茅山元符万宁宫记》中的陈述: “熙宁初,常州道士刘混康者,始诛茅结庵于山之积金峰……哲宗召至京师……且命即其故居,易而新之。会改元‘元符’,因号其处曰‘元符观’……然终哲宗世,元符观犹未讫功……” 蔡卞的这一说法,与《茅山志》和鲍慎之所云又有所不同了,但我觉得它应该更接近史实。 也许您根本没想到,刘混康所居住的潜神庵,只是他在前来茅山学道时,请工匠搭建的几间简陋的草屋,后来他虽然修成了“茅山观主”,但依然不肯移居它处。而哲宗在召刘混康入京时听说了这件事后,一面深感钦敬,一面又觉得那草庵太“寒酸”,与刘混康的身份很不相称,于是才特地命令茅山将潜神庵进行了“翻新”。此外,蔡卞在《茅山元符万宁宫记》中说得也很明白,是哲宗先改年号“绍圣”为“元符”,后才更名潜神庵为元符观的。 换句话说,哲宗为潜神庵先后共下了两道诏,一是命令将它全部“翻新”,二是命令将翻新后的潜神庵赐名为元符观。最重要的是,后一道诏乃出自元符元年,而非绍圣四年! 此后,李焘在《续资治通鉴长编》中,又提到了两件元版《茅山志》没能记载的事。 一是元符元年(1098年)七月,哲宗“诏刘混康茅山所居庵之旁已营殿宇,可赐名元符观”; 二是元符二年(1099年)闰九月,宋哲宗“诏上清储祥宫住持洞元通妙大师刘混康归茅山,从其请也”。 从《续资治通鉴长编》中我们又可以获知,哲宗虽然已经下诏让茅山为刘混康“翻新”潜神庵的故居,但刘混康并未舍得将潜神庵一拆了之,而是让工匠们在潜神庵旁另起了具有相当规模的“炉灶”,所以这才能被作者李焘称之为“已营殿宇”,因为“殿宇”一词在古代汉语中,乃是高大、雄伟的建筑物。 今人对哲宗将“潜神庵”更名为“元符观”一事,很难有什么特别的感觉,更不会去深究其中的来龙去脉。可是当我们从史书中层层剥笋,才会明白,这在当时乃是一件极其轰动朝野、关系到国祚盛衰的大事! 下面,我就根据《宋史》等史书的所载,为各位读者解读一下已被今人完全疏忽了的两件真事。 第一件真事是,哲宗刚将刘混康召至京城不到半年,次年正月,咸阳县(注:此县位于今之咸阳市的东北部)有个名叫段义的村民就向哲宗献上了一份大礼。据说他在翻修“河南乡刘银村”的老宅时,忽然见到“有光照室”,接着就发掘出一枚“色绿如蓝,温润而泽,背璃纽盘”的玉印。所谓“背璃纽盘”,是说该古印的印纽是一只盘踞的“璃虎”。“螭虎”是战国晚期工匠们刻在高级玉器上的异兽,而这种玉器只有君王才能拥有。据史书记载,当年汉高祖入关时,曾得秦始皇所用的螭虎纽蓝田玉玺,上面的印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高祖大喜,当即佩之于身,后代遂将此印名曰“传国玺”。 如今段义所献的,正似那方古代最高级别的玉玺,上面恰也刻着“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篆字!哲宗大喜,连忙命令翰林学士承旨(注:宋代的翰林学士承旨是皇帝的高级秘书,大约相当于现在的中央办公厅主任)蔡京召集多名饱学之士,集体辨验此古印的来历。 其时,以“好古善鉴”、“多识奇字”和绘画精湛而闻名于朝野的官员李公麟语出惊人,据他认为,这正是秦始皇取之蓝田玉、令李斯所篆刻的那方极负盛名的传国玉玺!随后,蔡京又率十三名“讲议官”联名上奏说:经过我们集体考证,这一方古印无论从玉质、样式、规格、所用的雕刻工具、所刻的字体、所刻的文字和所出土的地点等各方面情况来综合分析,它“皆非近世所为”,“非汉以后所作明矣”! 按照这些饱学之士考证出来的结果,此玉印就只能是中国历朝历代皇帝梦寐以求的第一国宝了!据说任何皇帝得之,则象征其“受命于天”;失之,则表示“气数已尽”,无之,则会被他人暗讽为“白版皇帝”。难怪许多欲谋帝王之位者为了得到它,不惜争得你死我活,甚至私下命人造假,原来它乃是正统皇帝的最好凭证! 哲宗欣闻自己获得的竟是“货真价实”的秦玺,自然龙心大悦,当即将此古印取名为“天授传国受命宝”,他不但在大庆殿为自己举行了一个接受“天授传国受命宝”的盛大仪式,又派官员专程前往位于山东曲阜的景灵宫,向被供奉在那里的黄帝进行祭祀,以示答谢。此景灵宫乃是宋真宗所建,因为他认为那里是赵姓始祖黄帝的出生之地。 随后,哲宗诏令献宝人段义为九品武官“右班殿直”,另赐绢二百匹。接着,他还不顾历史上的惯例,兴冲冲地在当年的六月便将年号更改为“元符”。这在并非改朝换代的正常环境下,是极为罕见的,它在中国的编年史上,也可谓是一件非常奇特的个例。 哲宗曾经在昭圣五年五月下了一道诏,陈述了自己忽然要更改年号的理由,大意是: 朕自从登基之后,继承先世圣人的大道,能敬天意,因而屡屡受到上天的嘉奖与厚赐,如大地连降甘露、天上常现奇光等,如此的吉兆无穷无尽,就连神圣的玉玺也再现人世了!朕德行浅薄,得感谢天帝广泛的惠顾。天命是有预兆的,因此朕得以天为法,恭敬戒惧,这样才能无往而不胜。朕应该报答神明所赐予的福祥,这样才能适应天降的祥瑞。朕决定改掉“绍圣”的年号,以显示上天所赐的受命之符。宜于绍圣五年六月改为元符元年。 所谓“元符”,在古代汉语中可有两种解释,一是我国皇权所拥有的最古老的、最正统的凭证信物;二是“最大的祥瑞”。 读到此处,您应该明白,元版《茅山志》上所称的“绍圣四年,(哲宗)敕江宁府,即(刘混康)所居潜神庵为元符观”之说,显然失之考据了,它错将元符元年当成了绍圣四年。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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