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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的奇人、珍闻、异事和野史【酒盅里的老句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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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7 16: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康雍乾三朝句容“公安员”的月薪只能买几十斤的米?(3)
在上两贴中,我们已经知道,清之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的句容“铺兵”是吃皇粮的,其工作性质颇似当代的民警。
现代警察的工资标准是由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制定的,这也沿袭了古代朝廷对吃皇粮者薪酬的发放方法,句容的铺兵们自然概莫能外。
现代警察所领取的数额不尽相同,各人被依照警龄长短和职务高低加以区分。在古代,句容的“铺兵”们如何领取自己的薪水?尽管《乾隆句容县志》上有所记载,但并不详尽,我们只能知道个大概。
前面已经说过,句容共设了18个“铺”,想不到其中收入最高的,是在县衙工作的衙役和在句容县东、县西两线6个铺中当差的“铺兵”!因为他们所在岗位的事务最多,平日也最繁忙,因此江宁府每年核发给他们的银子,为每人九两六钱二分,每月不到八分零一毫七丝;
在县南4铺和北门外沿江6铺的铺兵,“财政拨款”的数额,为每人每年八两四钱六分三厘五毫,每人每月不到七分零五厘三毫;
至于在县北2铺当差的铺兵,由于工作量相对较少,所以被拨发的款项最低,仅为每人每年六两一钱六分三厘七毫五丝,每人每月还不到五分一厘三毫五丝。
也就是说,同为“铺兵”,你若在县北工作,每年由江宁府下拨的钱,仅为县东、县西同行们的64%!
以上数字可能并不是铺兵们的真实收入,或只是“铺兵”们理论上的收入。因为你从这几个数字上,只能看到官府的财政拨款数,而在事实上,“铺兵”们的个人收入可能还要被句容的县官进行调节。
比如甲铺兵,已经当差1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而乙铺兵刚才进来 ,他们能拿一样的钱吗?再比如,一个兵铺里虽然只有3个兵,但总得有一个小头头,这个“绿豆官”要不要比他的两个“部下”多拿一点钱?
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即便县太爷清廉如水,绝不贪污和克扣铺兵们的收入,多数铺兵的月薪,应该还是要低于以上数字。
清时的一两银子,只相当于现在的37.3克。据网上的资料显示,在乾隆朝,一两银子只能买到80斤米!如果此说当真,那么,句容收入最高的铺兵,每个月也只能买到64斤米;而句容收入最低的铺兵,每月只能买到40斤米!
即便在古代,能吃上皇粮的、不用打仗的、一年四季还能穿上免费“军装”的铺兵,应该说还算得上是一个令人羡慕的好差事,但他们的月收入如果只能购买40—60斤的米,就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不太可信了。要么是网上的资料在核算时有误,要么是句容县的“地方财政”得另行对他们加以补贴。要不然,如果这点收入连自养都困难 ,谁还肯来当差?!
话说回来,我小时候,当兵者的收入也是很微薄的,一个战士在兵营里除了吃饭和穿衣不要钱外,每个月只能领到6元钱的津贴。那时候的6元钱,也只能相当于现在的150元到200元吧。
在前一帖我曾经说过,当时的江宁府特地派了2个兵来句容当差,这2个铺兵的“工资”是由江宁府单独下拨给句容的,每人每年为七两二钱银子,平均每月为六分银子,只能买48斤米。
六分银子有多少克呢?22.38克。
可能一只很细的银戒指也不止22.38克吧。我对这玩意儿实在没有什么概念,待写完此稿后,得上大润发卖金银首饰的商铺去看一看。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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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10 11:5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明清时的县“公安局”和监牢被建在哪里(4
句容有两部已经完全失传的县志,一曰《万历句容县志》,一曰《顺治句容县志》。在《乾隆句容县志》中,它们被称为“旧志”。
不知在哪部旧志中,记载了有关句容“总铺”的史料。如果说铺兵相当于现代的“公安员”,那么,“总铺”也就相当于现代的“公安局”了。
句容明清时“县公安局”被建在何处?
据句容的旧志载,它被建在了“县治前平里桥南”。
首先要说明一点,古代的句容城虽然很小,里面还是有小河沟的,不过其中的某条或某几条小河沟后来因为建设需要,由明沟改为暗渠,或改道填平,或干脆改成了阴沟。这县衙前面的“平里桥”究竟在句容城内的什么位置,我也就说不清了。
另外,在《乾隆句容县志》上,我只查到“县治南”当时有一座“平政桥”,它可能就是“平里桥”的新名。
让我们再关注一下,明清时的句容县衙在什么地方。
据《乾隆句容县志》载,它在“县城正北”。从老县志上所绘的“图式”来看,这一具体的位置可能就在现在句容市委大院的大门口。因为在句容县城内,那里的地势最高,后倚连绵的宁镇山脉,面对滚滚西去的句容河,东南有巍峨的茅山为画屏,西南有渔樵唱晚的赤山与赤山湖……
我估计,在今之句容市政府大院与南门的新桥之间,曾经有过一条小河,河上有过一座小桥,它先叫“平里桥”,后又改为“平政桥”。而明清时的句容县“公安局”,就被建在桥之北或桥之南。
不过当时并没有“公安局”一词,取而代之的是“总铺”。
句容的“总铺”是从明代的洪武三年(1370年)建造的,此后分别于正统十一年(1446年)、弘治三年(1490年)两次重修。嘉靖十九年(1540年),“总铺”被重建,共有正屋三间、后屋三间、邮亭一座、东西屋六间、门一座。
直到康熙五十年(1711年),句容的“总铺”还存在着,句容的监牢也就设在“总铺”里。
当时有的重罪犯,会被充军流放至边远地区,这种人简称“军流”;一般的犯人,会被判筑城四年的劳役,这叫作“城旦”。凡“军流”者、凡被押解往南京或北京的犯人,在路过句容时,将一律被送到“总铺”里关押过夜;至于被判了刑的“城旦”,白天得服苦役,晚上也就被关在“总铺”里。
由此看来,当时句容监牢里关押的罪犯,好像并不多。因为“总铺”里除了三间“办公室”外,一共只有九间房,如果六个铺兵三人住一间,还剩七间;仓库至少得占一间,还剩六间;看守罪犯的“公安员”至少也得占一间,还剩五间……
不过罪犯不大可能“享受”一人一间牢房的待遇,那四五间房里,最多时能关多少犯人,可能超出我们的想象。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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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14 20: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县衙里的不在编的“辅警”永远比在编的“公安员”多(5)

我曾经在前面的帖子里说到,在清代的康熙朝,句容只有60名铺兵,到了雍正朝,还被砍掉2名,只剩了58名。
古代的铺兵相当于现代的“公安员”,但当时的句容县衙里只有6名“公安员”,怎么能应付得过来呢?
我曾经在前面的帖子里置疑说,县官在升堂审案时,可能根本找不到十头八个衙役齐声高喝“威武”,这实在是为古人多操这份闲心了。因为在《乾隆句容县志》里,句容的县衙中还有54名在编的“机关工作人员”,其中含“门子”(其职务相当于县政府传达室的门卫)2名、“皂隶”(其职务相当于县政府里的安保人员)16名、“马快”(其职务相当于当代公安局里的刑侦人员)8名、“民壮”(其职务相当于当代县级机关或乡镇政府里的辅警与保安)40名、“禁卒”(其职务相当于县监狱里的看守人员)8名。
在许多民间故事、古装戏曲、电影、电视剧里,所有的县官都是有案必审的,这其实是一种艺术化的加工。因为县衙里还有县丞(相当于现在的副县长)、典吏(相当于现在的公安局长)、 另外还有数十个“刑房书吏”(相当于现在公检法各部门的秘书),一般属于芝麻绿豆类的、又没有什么油水的民事纠纷案,其实也到不了县官的案桌前,就被他们处理掉了。
真正轮到县官亲自审理的案件并不多,因此也是县衙里的一件大事。县官为了摆足架子、部属们为了巴结他,将县城里所有的皂隶、马快、民壮都抽调到公堂上来,穿上“警服”,齐喊“威武”,也绝非不可能。
从铺兵与门子、皂隶、马快、民壮、禁卒的“年薪”中我们可以看出,前者是最少的是银子六两一钱六分三厘七毫五丝,最多的是九两六钱二分,而后者则一律只有银子六两,也就是说,即便收入最少的铺兵,也比后者略高一点。
铺兵属于朝廷的军队,受江宁府和句容县的双重“领导”,其“工资”由直接由江宁府拨发;而门子、皂隶、马快、民壮和禁卒则是由句容自招自管的,他们的“年薪”也是由句容县自己掏钱发放的。
由此可见,铺兵与皂隶、马快、民壮、禁卒的区别,可能相当于现在警察与辅警和“城管”的区别。
尽管门子、皂隶、马快、民壮、禁卒都属于句容古代的“大盖帽”,但他们的编制也是由江宁府核定的,人数不能超额,否则没处拿钱。
不过历代的官府都有个不成文的规律,即临时机构越设越多,办差人员永无够用之时。于是有司过一段时间就会找出一些借口,设法多收点税赋,纳入“小金库”,以为自己增添人手。
由此看来,古代县衙里非正规的当差者,总是远比正规的官差多得多。就拿当今来说,少数地方仍不时出现“非交警”在查罚上路的车辆,也不时出现套个红袖章就“执法”的“散兵游勇”,这或就是古代的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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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19 16:5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只靠120多名“大盖帽”,如何能管理句容全境的治安

前面说到,清代早中期的句容最多时只有60个铺兵,也就是60个“公安员”,另外还有16名“皂隶”、8名“马快”、40名“民壮”(有点类似于当代的辅警、保安或城管)那么,就靠这124个分散在全县各地的古代的“大盖帽”们,就能维持全县正常的社会秩序了吗?
在不正常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
比如清代后期“长毛”造反后,句容县城几度被太平军攻占,连知县都逃得没了影儿,朝廷还能指望当地的铺兵、皂隶、马快、民壮们替它“保皇卫国”?
但在正常的情况下,答案又是完全可能的!
或许有人要问:在古代的句容,甚至好几个村落里只群聚着一两个大姓,如果某个庞大的家族与县衙发生了矛盾,县官大人就算把全县所有的“大盖帽”全都火速地调到县城来,也不一定能挡得住那个大家族的围攻啊。
这也是替古人担忧了。
以句容边城的青山村为例,那个村的村民大都姓巫,据说他们是北宋末名臣巫伋的后人。由于巫氏家族势力强大,人心又齐,因而全村人在战争时期的自保意识很强,不仅很久前就在村里建有业余的“民兵”自卫组织,整个村落也被他们建成了一个袖珍的“城堡”,一般的强盗土匪根本攻不进来。但在正常情况下,这种护村的“民团”与句容县衙几乎不会发生冲突,相反还会是县衙倚重的力量。
在古代,句容乃至全国各地的“大盖帽”,虽然年薪相当微薄,但却从来不缺人手。因为这种职务是可以世袭的,所以经常出现子承父业的现象。许多“大盖帽”明知自己的皇粮只能吃得半饱,却偏偏让自己的儿子也来接这个班,就是他们太熟悉这里的门道了,即“堤内受饥堤外补”。
我们常在古装的文艺作品中看到狱卒向探监者索贿的细节,这虽然经过了作者或演员的艺术加工,但应该是历史上普遍存在的现象。试想,一个狱卒每月只有0.5两银子的正常收入,这点工资只能买40斤米,连自养都很困难,又如何能养家活口?!他就算再有良心,也很难“出自淤泥而不染”,难免不在犯人及家属身上捞点外快。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时间一久,这些“大盖帽”必然成为当地的“地头蛇”。
别看句容县内只有一百来个“大盖帽”,但并不代表只有一百来个“大盖帽”在维持治安,因为在每个“大盖帽”的手下,都可能有几个甚至十几个不等的帮闲,从而使帮闲的总量会达到几百人,并由他们组成当地一个网状的“黑社会”。
“大盖帽”们的帮闲其实就是社会闲散人员,也就是人们通常所称的“二流子”,他们平时多靠协助“大盖帽”混饭吃。请注意,这些帮闲是没有地方领工资的,全靠在“工作”中想办法挣点外快。
毫无例外,在古代的任何地方,无名头、无编制的帮闲可能比官方豢养的“大盖帽”更加可恶,因为他们整天得靠在“乱中取栗”,如果句容一年365天都太平无事,他们能吃什么呢?于是,许多时候的冤情,就是他们有意无意地泡制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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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21 20:5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为什么古代的句容多数时候能太平无事

在前面的几个帖子里,我曾经转录过《乾隆句容县志》上的史料,即句容县衙在清代早期只有16个皂隶,而且这些皂隶全是给知县当差的。不过我后来发现自己漏记了句容另外还有10个皂隶,其中有4个皂隶归县丞(其职务可能相当于无任何实权的副县长)领导、4个皂隶直接在典吏(相当于当代的县公安局局长)的手下当差,另2名皂隶则被安排在龙潭工作,属龙潭驿驿丞(相当于句容官方设在龙潭的县级招待所的所长)指挥。
古代的县丞属八品官,比县官低一品,他有时有权,有时又没权,这与不同朝廷的制度设计有关。总的来说,明朝的县丞就比清代的县丞有权。绝大多数的县官当然都希望大权独揽,但县丞是上级官署委派下来的,县官如果过份刁难他,他不好过,就会成为县官的死对头,你县官从此眼中也多了一颗钉,肉里多了一根刺
县丞和典吏在县衙门旁边都有单独的官署,因而各被配有门子(相当于门卫)1名、皂隶4名。
旧时,句容的知县是得乘轿出行的,故而被朝廷配给了轿夫、扇夫、伞夫共7名,而县丞和典吏只能骑马出行,因此各给配了马夫1名。
当知县开堂审案时,无论县丞和典吏是否情愿,都会将自己手下的皂隶“出借”给知县,这应该也是官场上的一个不成文的规矩。
据一位网友撰文说,在明清时期,一个县通常会设立3位九品的巡检,每个巡检管理100多名驻军。总计有三四百人,驻扎在县城周围和交通要道上。这些治安部队只听从知府的指挥,知县并没有权力直接调动他们。但在“百度百科”的词条上,清代的巡检是由知县节制的。
我暂时没有在《乾隆句容县志》上查到这方面的史料,因此也就无法证实其真。不过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出版的《句容县志》中,对当地驻军部队的各种详情也是未加涉及的,这属于句容管辖范围之外的军事秘密,实属无从谈起。
再回到前面的话题上,旧时的“公安员”、“辅警”、“保安”、“城管”们基本上都集中在句容县城里了,各个乡镇的治安由谁来维护呢?
首先,“兔子不吃窝边草”,作案者往往是外地人。但古代各地人口的流动非常小,外地人即使窜来句容也非常显眼,有意无意关注与提防他的人会很多。
二、旧时外地人出门时,必须随身携带由原籍县衙开具的“路引”,“路引”就相当于当代的介绍信,如果没有它,不但客栈不敢留宿 ,普通农家也不会随便收留。因为一旦发生各种案件,自己就得担负很大的责任。另外,只要没有路引的人,十有八九都是流寇或者逃犯,当地人会立刻向县衙报告。
三、在明清时期,朝廷推行了严格的里甲制度,如果一家遭遇了抢劫,周围9户人家必须赶来救援。否则,朝廷会追究其他9户的责任。
四、在句容的所有乡镇,地方乡绅的势力都很大,他们对当地一般的民间纠纷都有调解的权势,这就保证了“一般矛盾不上缴”的基本原则。
下面我给大家说个意味深长的民间故事——
清代某朝,在江宁、溧水、句容三县交界的中间地段,有那么一口大塘,人称“三县塘”,它的位置就在当今郭庄镇之西。
有一天,溧水知县忽然接到秉报,说当地有人在三县塘里发现了一具浮尸,浮尸所在的水面恰在溧水境内。
既然出了命案,溧水知县就不得不从几十里外的县城乘轿到三县塘来了。这种事无论对知县还是随从来说,都是件苦差,坐在轿里的嫌颠得累,抬轿的和扛旗打伞的更是走得累,最让大家心累的是,这种案子可能一点油水都没有!
最倒霉的还是当地的地保,古代的地保就相当于现在某行政村的村长。自己所在的村落边上出了命案,连知县大人都从县城下来了,他们又没带着“行军锅”在塘边生火造饭,你敢不好生用酒肉招待吗?
知县和随从们在地保家吃罢饭,再来到塘边,大家全笑死了:天助我也,没得我们溧水的事了!原来无巧不巧,不知何时塘面刮起过一阵大风,居然将浮尸刮到江宁的水面去了!
于是溧水知县在轿子里塞满地保所“赠”的土特产后,打道回衙了。
下一回,便轮到江宁的知县从南京赶来了。他在酒足饭饱后,来到塘边,对本县的某地保训斥道:“你刚才说那浮尸是被大风从溧水吹过来的,难道那浮尸下面让他们给下了铁锚?”
地保马上心领神会,于是赶紧派人拿来一根长竹竿,赶去了三县塘,那人在水里好一阵拨弄,于是浮尸又被拨到句容的水面去了!
最后轮到句容知县从县城赶到塘边来了,当地的地保连连对他叩头:“青天大老爷啊,这浮尸本来并不在这里的啊,是让江宁的地保派人给硬拨过来的啊!”
“废物,你不好再拨回去吗?”
“回老爷,江宁官府来的人实在太多,把小的死死地拦在离塘口老远的地方,小人实在抗不过他们。再说,小人若在他们走后再移动浮尸,不是等于在自家的裤裆里抹黄泥,不是屎也是屎了吗?”
句容的地保和知县说什么也不肯担这个责,否则,前者要白出安葬费,名声也不好听;后者则至少得向江宁府写一份勘案报告,也等于向溧水与江宁县认了怂。他们想把那具浮尸再拨回江水,但因为时间太久,浮尸已经腐烂,一碰就要散架了。
句容知县回到县衙后,气得七窍生烟。
师爷向他建议道:“老爷,您何不向金陵的知府大人告个状?”
句容知县一听,正中下怀:“就这么办!”
再说知府接到句容县衙的报告后,又好气又好笑:马勒戈壁,你们三个县还在本大人面前唱这一出戏啊!于是他提笔批示道:
大塘有主,偏属三县共管;浮尸无名,出门难保平安。一失足成千古恨,想入土千艰万难。彼水原本各方受益,出事理应大家承担。为免日后再次扯皮,水面全归江宁照看!
得,知府给本案定了性:浮尸是失足落水而亡,与各县均无牵扯。但死者的安葬费得由三个县共摊,从此此塘也划给了江宁县,以避免类似的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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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25 11:2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古代的“县级机关”里居然有许多“贱民”
当代的句容人可能很难于置信,在古代县衙里当差的“机关工作人员”,居然还有“良民”与“贱民”之分!我们在历史书中并没学到这方面的知识;我们在几乎所有的影视作品中,也都没有看到过涉及到这个内容的话题。
在当代县委与县政府的机关大院中,集中了全县许许多多的优秀人才,就连普普通通的办事员,你也不能小看。说不定将来的某位中央大员,如今正在你的对面为人民办事呢。
现在,凡是在编的、又没有任何官职的县级机关干部,统称为办事员或股员,而在古代,他们就属于吏员。
吏员虽然没有官阶和品级,但从事的多是文职工作;而古代的衙役却类似于当代的“义务兵”,主要负责衙门的站堂、缉捕、拘提、催差、征粮、解押、护库等武职。
在古代的县衙中,被视为“良民”的是“铺兵”(相当于当代的公安员)、“民壮”(相当于当代的辅警、城管队员或武装民兵)、库丁(相当于官仓里的保安)、斗级(相当于当代“国营场圃”里的保安);
而被人们视为“贱民”的,则是“皂隶”(衙门里的差役)、“捕快”(旧时专管辑捕的差役)、“仵作”(类似当代的法医)、“禁卒”(相当于当代的狱警)、“门子”(相当于官署里的门卫)。
古代中国等级森严,人们只认可“士、农、工、商”这四种行业,特别看不起的是奴婢、戏子、娼妓和衙役。
古代的奴婢是失去了人身基本自由的下等人;戏子被认为是诲盗诲淫的“不务正业”者;娼妓天天出卖色相,为大众所不耻;而衙役通常被认为是“混子”或“走狗”,他们既无祖产可守、又无素质藏身、更无特长可供生存,只能从事这种收入极低的工作,并尽干些欺上瞒下、为虎作伥、鱼肉百姓的事。
在这里,我重点谈一下古代衙门里的“仵作”,它在某些方面类似于当代的法医。
在今人看来,法医是一项很有技术含量的职业,但在古代,“仵作”却是“贱民”才肯从事的行当。因为仵作的本职工作就是检验死伤,有时得下水打捞尸体,有时得开坟检查骨殖,有时还得在蛆虫涌动的腐肉中寻找各种线索……他们每遇到的一个命案,都是一件很辛苦、也很晦气的差事。
古代的仵作好像多是男的,如果要检验涉及女性隐私的案件,男仵作就得靠边站,由县衙另请接生婆、鸨母之类的中老年女子来临时当差了。
大家都看过《水浒传》,想必对书中的何九叔并不陌生。何九既在县衙里当仵作,又利用业余时间帮人家办丧事,因而收入很不错。但是,但是他的社会地位很低,所以西门庆从来没用正眼瞅过他。
当武大郎死后,西门庆又请何九吃喝又送他银子的时候,何九就已经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
如果武大郎只身一人,被毒死也就毒死了,何九本无所谓。但武大郎的弟弟武松可是个能打死老虎的角色,还在县衙里当“步兵都头”(衙役们的头头)。一旦他回来闹将起来,势必找上自己,到那时该如何是好?何九一时想不出头绪,只能装作中了恶,倒地晕倒,暂时蒙混过去。
后来武松真的找了上来,直接亮刀子让何九讲出当日武大郎被火化的情况,何九赶紧把西门庆送的黑钱和武大郎发黑的尸骨取出,又把西门庆如此那般的事告诉了武松。可是当武松追问奸夫是谁的时候,何九居然假装不知道,让武松去问郓哥。因为他不敢保证武松就一定能斗得过西门庆……
通过何九叔这个角色,让我们知道了古代仵作虽然多少有那么点公权力,但是由于身份低贱,工作无歹,不但西门庆之类的有钱有势者看不起,就连一般百姓也未必肯与他交往。
由于县衙中的“皂隶”、“捕快”、“仵作”、“禁卒”、“门子”都属于“贱民”,没有多少人看得起,因此他们一般都是世袭的。
顺便一说,自古便有“好铁不打钉,好人不当兵”之说,以致社会上不得不出现了当兵的“世家”,这被叫作“军户”。还有被充军与发配边疆的罪犯,也被强行拉入军队之中。不过他们的“贱民”身份依然更改不了。
古代的官方曾有规定,一旦入了“贱籍”者,就算再有钱,也不再能买官了,甚至三代之内都不能参加科举。至于普通人家,当然也是不愿意与他们结亲的。
有关贱民的故事,大家不妨看看印度的有关电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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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28 00:0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深藏在历史皱褶中的刘混康(3)-(1)

宋哲宗始建元符观的过程绝对超出您的想象
在元版的《茅山志●卷之十一》里,如此记载说:
“绍圣四年,(哲宗)敕江宁府,即(刘混康)所居潜神庵为元符观。别敕江宁府句容县三茅山经箓宗坛与信州龙虎山、临江军合皂山三山鼎峙,辅化皇图。”
如此说来,哲宗曾经先后为刘混康下过两个诏令,前一个诏令是他觉得刘混康居功至伟,于是命令江宁府必须将刘混康所居住的潜神庵升级为元符观;后一个诏令是他觉得茅山的上清派道学渊深,特地将之排名于龙虎山的天师派、合皂山的灵宝派之前,以让道教内的这三大派如同宝鼎的三足并峙于世,共同辅助自己的皇权。
有关哲宗将潜神庵赐名为元符观之说,徽宗朝句容知县鲍慎在其所写的《茅山元符观颂碑》中,也有过与《茅山志》相似的记载:
“……刘混康……住持上清储祥宫……已而求还故山,许之,赐所居为元符观。”
但是,依照鲍慎的说法,哲宗是在同意刘混康回茅山的同时,才突然决定将其所居住的潜神庵更名为元符观的。
让我们继续阅读徽宗朝资政殿大学士蔡卞在《茅山元符万宁宫记》中的陈述:
熙宁初,常州道士刘混康者,始诛茅结庵于山之积金峰……哲宗召至京师……且命即其故居,易而新之。会改元‘元符’,因号其处曰‘元符观’……然终哲宗世,元符观犹未讫功……”
蔡卞的这一说法,与《茅山志》和鲍慎之所云又有所不同了,但我觉得它应该更接近史实。
也许您根本没想到,刘混康所居住的潜神庵,只是他在前来茅山学道时,请工匠搭建的几间简陋的草屋,后来他虽然修成了“茅山观主”,但依然不肯移居它处。而哲宗在召刘混康入京时听说了这件事后,一面深感钦敬,一面又觉得那草庵太“寒酸”,与刘混康的身份很不相称,于是才特地命令茅山将潜神庵进行了“翻新”。此外,蔡卞在《茅山元符万宁宫记》中说得也很明白,是哲宗先改年号“绍圣”为“元符”,后才更名潜神庵为元符观的。
换句话说,哲宗为潜神庵先后共下了两道诏,一是命令将它全部“翻新”,二是命令将翻新后的潜神庵赐名为元符观。最重要的是,后一道诏乃出自元符元年,而非绍圣四年!
此后,李焘在《续资治通鉴长编》中,又提到了两件元版《茅山志》没能记载的事。
一是元符元年(1098年)七月,哲宗“诏刘混康茅山所居庵之旁已营殿宇,可赐名元符观”
二是元符二年(1099年)闰九月,宋哲宗“诏上清储祥宫住持洞元通妙大师刘混康归茅山,从其请也”
从《续资治通鉴长编》中我们又可以获知,哲宗虽然已经下诏让茅山为刘混康“翻新”潜神庵的故居,但刘混康并未舍得将潜神庵一拆了之,而是让工匠们在潜神庵旁另起了具有相当规模的“炉灶”,所以这才能被作者李焘称之为“已营殿宇”,因为“殿宇”一词在古代汉语中,乃是高大、雄伟的建筑物。
  今人对哲宗将“潜神庵”更名为“元符观”一事,很难有什么特别的感觉,更不会去深究其中的来龙去脉。可是当我们从史书中层层剥笋,才会明白,这在当时乃是一件极其轰动朝野、关系到国祚盛衰的大事!
下面,我就根据《宋史》等史书的所载,为各位读者解读一下已被今人完全疏忽了的两件真事。
第一件真事是,哲宗刚将刘混康召至京城不到半年,次年正月,咸阳县(注:此县位于今之咸阳市的东北部)有个名叫段义的村民就向哲宗献上了一份大礼。据说他在翻修“河南乡刘银村”的老宅时,忽然见到“有光照室”,接着就发掘出一枚“色绿如蓝,温润而泽,背璃纽盘”的玉印。所谓“背璃纽盘”,是说该古印的印纽是一只盘踞的“璃虎”。“螭虎”是战国晚期工匠们刻在高级玉器上的异兽,而这种玉器只有君王才能拥有。据史书记载,当年汉高祖入关时,曾得秦始皇所用的螭虎纽蓝田玉玺,上面的印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高祖大喜,当即佩之于身,后代遂将此印名曰“传国玺”。
如今段义所献的,正似那方古代最高级别的玉玺,上面恰也刻着“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篆字!哲宗大喜,连忙命令翰林学士承旨(注:宋代的翰林学士承旨是皇帝的高级秘书,大约相当于现在的中央办公厅主任)蔡京召集多名饱学之士,集体辨验此古印的来历。
其时,以“好古善鉴”、“多识奇字”和绘画精湛而闻名于朝野的官员李公麟语出惊人,据他认为,这正是秦始皇取之蓝田玉、令李斯所篆刻的那方极负盛名的传国玉玺!随后,蔡京又率十三名“讲议官”联名上奏说:经过我们集体考证,这一方古印无论从玉质、样式、规格、所用的雕刻工具、所刻的字体、所刻的文字和所出土的地点等各方面情况来综合分析,它“皆非近世所为”,“非汉以后所作明矣”!
按照这些饱学之士考证出来的结果,此玉印就只能是中国历朝历代皇帝梦寐以求的第一国宝了!据说任何皇帝得之,则象征其“受命于天”;失之,则表示“气数已尽”,无之,则会被他人暗讽为“白版皇帝”。难怪许多欲谋帝王之位者为了得到它,不惜争得你死我活,甚至私下命人造假,原来它乃是正统皇帝的最好凭证!
哲宗欣闻自己获得的竟是“货真价实”的秦玺,自然龙心大悦,当即将此古印取名为“天授传国受命宝”,他不但在大庆殿为自己举行了一个接受“天授传国受命宝”的盛大仪式,又派官员专程前往位于山东曲阜的景灵宫,向被供奉在那里的黄帝进行祭祀,以示答谢。此景灵宫乃是宋真宗所建,因为他认为那里是赵姓始祖黄帝的出生之地。
随后,哲宗诏令献宝人段义为九品武官“右班殿直”,另赐绢二百匹。接着,他还不顾历史上的惯例,兴冲冲地在当年的六月便将年号更改为“元符”。这在并非改朝换代的正常环境下,是极为罕见的,它在中国的编年史上,也可谓是一件非常奇特的个例。
哲宗曾经在昭圣五年五月下了一道诏,陈述了自己忽然要更改年号的理由,大意是:
朕自从登基之后,继承先世圣人的大道,能敬天意,因而屡屡受到上天的嘉奖与厚赐,如大地连降甘露、天上常现奇光等,如此的吉兆无穷无尽,就连神圣的玉玺也再现人世了!朕德行浅薄,得感谢天帝广泛的惠顾。天命是有预兆的,因此朕得以天为法,恭敬戒惧,这样才能无往而不胜。朕应该报答神明所赐予的福祥,这样才能适应天降的祥瑞。朕决定改掉“绍圣”的年号,以显示上天所赐的受命之符。宜于绍圣五年六月改为元符元年。
所谓“元符”,在古代汉语中可有两种解释,一是我国皇权所拥有的最古老的、最正统的凭证信物;二是“最大的祥瑞”。
读到此处,您应该明白,元版《茅山志》上所称的“绍圣四年,(哲宗)敕江宁府,即(刘混康)所居潜神庵为元符观”之说,显然失之考据了,它错将元符元年当成了绍圣四年。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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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30 07:2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深藏在历史皱褶中的刘混康(3)-(2)

宋哲宗始建元符观的过程绝对超出您的想象


在1998年由句容市地名志办公室出版的《句容茅山志》和2000年由茅山志编纂委员会出版的《茅山志》中,对元符万宁宫的介绍,都延续了元版《茅山志》的说法:“绍圣四年(1098年)始建‘元符观’”,更有甚者,新山志的编撰者还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绍圣四年通常是指1097年,而非1098年。虽然它在阳历中包括了1098年的1月1日至2月3日,但哲宗更改年号是从1098年的阳历7月才正式开始的。
  第二件大事是,元符二年(1099年)八月,宫中又传出了一件让哲宗心花怒放的喜事:在刘混康担任上清储祥宫住持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哲宗最宠爱的刘贤妃产下了一个皇子,取名赵茂。
要知道哲宗召刘混康入京住持上清储祥宫的最主要目的,就是希望借助刘混康的道行,能让自己的龙椅后继有人。他的后宫虽有佳丽无数,但此前只生了三个女儿,其中大女儿福庆公主在两岁时又夭亡了。皇帝最怕无子,如今他终于心想事成,又怎能不更加敬重刘混康?!
此前,哲宗已经废掉了孟皇后,他一直想立刘贤妃为六宫之首,但都遭到朝中大臣的反对。如今刘氏很争气地替他生了皇子,他终于趁势将刘氏“转正”了。
另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哲宗在刚添了皇子赵茂不久,就特地“
幸(上清)储祥宫”,显然,他是前去上清储祥宫向神灵还愿,并亲自向刘混康致谢的。而在这一次的君臣私会时,有关在茅山大加扩建元符观这一重要事项,也被哲宗郑重地提了出来。
请注意,此前,哲宗只是想让茅山将潜神庵翻一下新;此后,他决定将正在翻新的潜神庵改名为元符观;如今,他却希望尽快地将元符观扩建成功了!这可是三件层次不同,又很容易被今人混为一谈的事,实在不可搅合在一起。
鲍慎在《茅山元符观颂碑》一文中,曾经引用了徽宗说过的一段话,大意是:先帝哲宗只所以“经营元符于名山”,乃是为了妥善安置亡灵,并祈求上天永远护佑自己,帮助国家昌盛。
可以推断,也正是在那次君臣会面时,刘混康又一次向哲宗提出了想回茅山的请求。
此时的哲宗自然绝对不想让刘混康重返茅山,他希望这位“洞元通妙大师”还能继续坐镇京城的上清储祥宫,以为自己带来更大的祥瑞。可是他又清楚地意识到,如果坚持不放刘混康回茅山,不但“经营”元符观这一有关国运的任务无法圆满地完成,更会让自己在神灵们的面前食言。因为刘混康此前一直不愿留在京师,想必哲宗不得不当着神像们的面口头承诺:刘混康能助自己的心愿实现之日,也就是准许他回山之时。
须知道“庵”可以是三两间极简陋的草庐,而“观”就必须是具有相当规模的庙宇了。至于哲宗此时心目中的茅山元符观,也许已经大大超越了国内现有的道观,他十分希望它被建得极其的雄伟和辉煌!
可是,这件事除了交给刘混康操办之外,哲宗对谁也无法放心。尽管刘混康入京之前,已经将统领茅山的责任全都交给了他的得意弟子笪净之,但笪净之其时还不足三十岁,只怕很难独挡一面,难以保证这一浩大工程的万无一失。如果真的出了什么事故,那可就太不顺遂了!
出于以上种种考虑,也许就能解释,哲宗为什么会肯“轻易”地批准刘混康从京城回归茅山了。
刘混康是元符二年闰九月的某日被哲宗批准回茅山的。谁也没有料到,刘混康刚走,也就在当月的二十五日,哲宗唯一的皇子赵茂就忽然夭亡了,“享年”还不足一百天!仅仅隔了四天,哲宗最小的女儿扬国公主竟也病死了!这对哲宗的打击极大,从而加重了他原有的病情。
南宋的陆游先生在《家世旧闻》一书中,记载了这样一个神奇的传说:刘混康颇有学识,特别擅长揭发、审理和判决鬼神的罪恶,但是他并没有选择将这一行当作为自己谋生的职业。刘混康曾说过:“贫道怎么能当一个天天对着犯人敲枷击锁的老狱吏呢?”
这一野史故事,一是说明刘混康具有“善劾鬼神”的道术,二是赞赏他不愿当一个凭借道法欺压鬼神的修行者。该故事可能源自哲宗朝深宫中的传说,以解释为什么刘混康刚回茅山,哲宗就遭遇了皇子赵茂与小女儿扬国公主接连夭亡的两大悲剧。
元符三年(1100年)二月二十三日,哲宗忽然驾崩,年仅二十三周岁。临终的他可能又悔又恨,悔的是不该放能镇得住鬼神的刘混康还山,恨的是自己没来得及为在建的茅山元符观拨付一文钱!
如此一来,茅山此前已经在建的、规模宏大的元符观,就不可避免地成了“烂尾工程”。
哲宗有没有给元符观拨款的打算?准备赐钱多少?这在史料上并没有任何文字记载。不过他连召刘混康入京都赐给了一百贯路费,诏建元符观更不可能“一毛不拔”。只是,这一切的一切都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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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30 07:5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我在上帖中着重透露了二件一直被古今史学家疏忽的重要的史料:
一是有人向宋哲宗献上了中国古代皇帝最器重的、“秦始皇用过”的传国玉玺,使得哲宗龙心大悦,当即改年号为“元符”;
二是不久后,宋哲宗又添了一个独子和一个女儿。这被视为是刘混康来到皇城主持了二年专门兴盛皇嗣的上清储祥宫的功劳。
宋哲宗极其高兴,于是决定放刘混康回茅山,以将茅山正待设计建造的元符观,扩建成全国一流的大型道观。
如果离开这两大史料,只泛泛而谈宋哲宗为何要兴建茅山元符观,定是空洞而又无力的。
宋哲宗才23岁就驾崩了,这与他放刘混康还山后,皇子与公主接连夭亡的关系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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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7-3 15:4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深藏在历史皱褶中的刘混康(4)
宋徽宗为什么肯续建元符观这一“烂尾工程”
哲宗活着时,并没来得及赐给刘混康一笔筹建元符观的银子,江宁府的府尹却不敢撒手不管,哪怕垫付再多的官银,也只能心疼得暗地里在床上打滚;可哲宗一归天,江宁的府尹自然也就趁机“躺平”,于是所有的难题就全推给了业已还山的刘混康。
刘混康就算本事再大,手头没有巨资,也根本无法建造出一座超大型的、具有皇家规模的道观来!
不得不指出,宋徽宗虽然后来是个亡国之君,但续建茅山元符观的这一“烂尾工程”,全亏了他替哥哥哲宗“擦屁股”。
徽宗为什么肯续建元符观这一“烂尾工程”?这自然是他十分信任刘混康这位高道。
徽宗早在刚登基的次年——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就将刘混康召入京城,以向刘混康求教各种治国驭民之术,而刘混康也动足智慧,竭力谏诤,使徽宗由衷地心悦诚服,当即表示将全面满足刘混康续建元符观的任何请求。
在北宋文学家何薳所著的《春渚纪闻》一书中,还记载了两个这样的故事:
一、当年哲宗因为没有皇子,心中焦急,于是悄悄派遣了一个太监前往泰州天庆观去向道士徐神公求教,而徐神公只肯写了“吉人”二字交给那太监。太监回京奏呈纸条后,哲宗和心腹大臣始终破解不了那两个字隐藏的天机。
二、旧时有规定,群臣在每天上朝时,必须按官职大小站好队,人人手持一种叫“笏”的长形板子等候皇帝的驾临。笏是由象牙、玉或竹片制成的,上面可以提示与当日朝会有关的事项。而负责礼仪的官员也必须持着笏巡视大家,如见到谁的举止不够恭敬,便连声叫道:“端笏立!”“端笏立”,也就是让人“端着笏板站好”的意思。
后来哲宗过世,徽宗赵佶被从端王立为皇帝,大家才明白他早就有了当天子的命:此前徐神公所写的“吉人”二字,不就能合成端王赵佶的“佶”字吗?那负责礼仪的官员天天提醒大家的“端笏立”三个字,不就是老天通过他在暗示大家,端王会忽然当上皇帝吗?
以上两个故事虽然是绝对的野史,但作为故事的主角徽宗,想必是最爱听的。因为哲宗驾崩之后,有资格继任帝位的,至少还有哲宗的另两个弟弟,徽宗并非唯一的人选。徽宗当然极其希望朝野全都把他的侥幸上台当成“天意”。既然哲宗生前对在茅山构建元符观是那么的器重,搞得天下人人皆知,自己当然不能装聋扮哑。再说,徽宗本人笃信道教,对元符观的续建自然也兴致盎然。
据鲍慎在《茅山元符观颂碑》中说,元符观是徽宗下旨于崇宁二年(1103年)正月九日重新复建,又于崇宁五年(1106年)八月十五日正式竣工的。也就是说,元符观因为资金短缺,已经被迫停工将近三年。这其间,最心力憔悴的自然非刘混康莫属了!
在徽宗斥巨资的鼎力支持下,刘混康终于将元符观建成了,这花费了他整整九年的心血!
徽宫随即将元符观赐名为“元符万宁宫”,并御题了宫名。
不过您可能不知道,徽宗曾经于崇宁二年三月二十一日写信给刘混康说:
您离开京城一闪已经过去了一年,听说您正在茅山修建道宫,肯定非常辛苦。最近读到您的奏章,获悉您能从容应对,颇为欣慰。您来信问朕新建的道宫取什么名字合适,朕就选‘天宁万福’吧。因为这四个字与《太上老君常说清静经》有关。”
如果后来徽宗不肯更改自己的主张,那么茅山现在只有“天宁万福宫”,而不是“元符万宁宫”了!
至于徽宗后来为什么肯更弦易辙,这很可能是刘混康从中竭力谏诤的结果。因为“天宁”二字,在徽宗朝主要代表着徽宗的生日。从他登基的第二年,即建中靖国元年起,每年的十月十日就被定为了“天宁节”。徽宗欲改元符观为“万宁万福宫”,显然是想为自己祈福添寿。但刘混康或许觉得,天下人尽知哲宗为何要在茅山兴建元符观,此宫名一旦除去“元符”二字,意义定然锐减,朝野的舆论也势必对徽宗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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